▲(圖片取材自3Q 陳柏惟臉書)

快訊!中選會通過陳柏惟罷免案

【記者張德功/臺北報導】中央選舉委員會今(2)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通過第10屆立法委員(臺中市第2選舉區)陳柏惟罷免案。

中選會表示,第10屆立法委員臺中市第2選舉區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29萬1,122人,法定連署人人數應為2萬9,113人以上。該罷免案原連署人人數4萬3,979人,符合規定人數3萬6,073人,不符合規定人數7,906人,已達法定連署人人數,依法應由中選會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中選會指出,今日委員會議除決議該罷免案宣告成立外,也討論通過該罷免案定於110年8月2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投票起、止時間自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中選會進一步表示,該罷免案之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5條規定,將於被罷免人提出答辯書期間屆滿後5日內發布之罷免公告中載明,至是否改定投票日期,該會將於發布罷免公告後,再提委員會議審議。

新聞資料來源:中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