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陳世宗/台中報導】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一大隊,今年初接獲情資,蔡姓主嫌於偏僻工廠產製販售私菸牟利。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一大隊遂與臺中市、桃園市政府財政局、彰化縣財政處、雲林縣政府財政稅務局、嘉義縣財政稅務局、關務署臺中關、基隆關、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偵辦蔡嫌等人設立地下製菸工廠案。
警方指出,經專案小組歷經4個月追查,發現該集團將國產菸葉切絲並加入選篩後之進口菸葉下腳料進行比例拼配,機動轉移製菸處所,製成紙捲菸後販售牟利,違反菸酒管理法第45條,顯涉產製私菸之重嫌。
警方表示,專案小組於今年4年26日認時機成熟,搜索該集團設立於台中市豐原區的大型地下製菸廠,查獲蔡姓主嫌及馬姓共犯雇用之印尼籍逃逸移工5名,查扣調味菸絲10,036公斤、製菸篩選機2台、乾燥機1台、檸檬酸、防腐劑、木醣醇化學原料1批、各式製菸器具1批,估算可製成76萬1857包私菸,市值達新臺幣7,168萬元外並規避、逃漏各項稅捐(每包56.23元)合計4,030萬9,150元,違規情形重大。
警方強調,本案以蔡嫌為首之產製私劣菸集團,為規避走私查獲風險及高額稅捐,藉各種管道分散進口濾嘴、捲菸紙及劣質菸草後,再於國內地下工廠組裝產製私劣菸,牟取不法利益。不法集團所產製私劣菸品,多以白牌菸形式以低價流入市面,未經政府檢驗管控把關,所含焦油、尼古丁及菸鹼等有害化學物質含量極易超標,對抽菸民眾身體健康危害恐甚於合法菸品。
警方呼籲民眾勿購買來路不明或售價顯不合理之菸品並可向警方及各縣市政府財政局(處)菸酒管理科(課)提出檢舉,共同維護國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