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台北報導】曾任十年法官、三屆立委、新黨黨主席的謝啟大在選前提出作票、灌票在這二個時間,請大家一起採取以下方式共同監票:
一、投票時監票:
1. 投完票後,請在投票所外合法可停留的地方,從戶外盯住投票所內的「投票箱」,或是以錄影、照相方式對著[投票箱]錄影、照相,防止有人趁無人投票時,向投票箱內[灌票]!
只要大家投完票後,輪流接力遠端監看投票箱10分鐘到半小時,就可以遏止「灌票]。(當投票所空檔期間,無人進入投票時,最容易發生問題)。
二、開票時監票:
1. 下午四點開票前十分鐘,請,到自己的投票所開始監票。中選會規定:[開票時,可以全程錄影]。
錄影時,請先將投開票所的編號錄影留存。錄影檔至少保存一個月,確定沒有選舉爭議,才清除手機內的錄影檔(當天請準備行動電源)。
2. 中選會規定: [由投票所改為開票所時,不可以關閉門窗]。
若發現選務人員要關閉門窗時,應立即大聲極力阻止,必要時報警到場處理(防止該期間灌票)。
3. 每一個開票所,至少要有三名監票義工為一組,最好有二台手機持續全程錄影。
4. 中選會規定:[選票必須一張一張從票箱取出,逐一唱票、計票]。不可以整疊取出,整理以後再唱票。
同時,不能讓票箱及選票脫離民眾監看的視線範圍外,工作人員亦不可以用身體擋住民眾視線,進行票箱或選票的整理工作。若出現違規行為,請當場立即提出異議阻止,必要時報警到場處理。
5. 最後提醒監票義工:現場發生任何選務重大違規或作票嫌疑產生爭議時,絕對不能離開現場,要保護證據,並持續錄影。務必等待警察抵達現場處理。
6. 如發生選舉爭議或有可能訴訟時,請將該錄影帶複製,送交各地競選辦公室保存一份,自己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