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中市府獎勵22位廉潔楷模 3位高階主管廉潔事蹟足堪表率

台中中市府獎勵22位廉潔楷模 3位高階主管廉潔事蹟足堪表率

【記者張玉泰/報導】廉潔施政是政府優質治理關鍵指標,公務員則為社會公益與資源正義重要實踐者,因此為勉勵同仁廉潔效能、勇於任事及誠正信實,台中市長盧秀燕今(29)日在市政會議前親自頒獎表揚22位台中市政府各局處推舉之「廉潔楷模」,藉由表彰優良廉能事蹟,建立標竿學習典範,期許同仁攜手建構誠實廉潔,透明效能之公務文化,讓台中成為高度廉潔陽光城市。


政風處說明,市府每年舉辦「廉潔楷模選拔活動」,由各機關及學校推薦優良廉能事蹟的同仁參與選拔,歷經嚴謹初審以及複審過程,最終選出年度優秀廉潔楷模。今年度市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共計推薦88位候選人,由政風處依「台中市政府獎勵廉潔楷模實施要點」組成工作小組召開評選會議,審慎評選出22位廉潔楷模。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有14位受獎人於所辦交通、民政、文化、環境清潔、經濟發展、教育、新聞、消防救護及衛生等業務能秉持廉潔自持之精神,勇拒外界餽贈;還有2位受獎人針對經辦業務展現創新廉能作為,對防止弊端卓有貢獻;另外6位受獎人於執行職務時克盡職責,主動為民服務,有效提升廉能風氣。

政風處表示,為配合年度規劃「首長廉政倫理『誠』長圈專案宣導」,鼓勵機關首長及簡任主管落實登錄,此次獲獎人員包含2位機關首長及1位簡任級主管,期待由上至下帶領機關提升整體廉潔風氣。獲選人員的優良事蹟能有效維護公眾權益並減少民怨,對增進社會公益有特殊貢獻,實為本府同仁為民服務之楷模,值得效法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