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於今年10月7日發函通知台開公司終止雙方豐洲二期開發契約,並通知該案履約保證銀行「京城銀行」依履約保證內容給付履約保證金新台幣3.18億餘元,但京城銀行以雙方契約終止尚有爭議為由未依限履行給付義務,為確保市府權益,市府已於110年11月29日向台灣台中地方法院遞送民事起訟狀請求銀行給付,經法院通知將於明年2月16日開庭。
經發局表示,京城銀行於23日通知台中市政府,已將神岡豐洲二期開發案履約保證金新台幣3.18億餘元匯至台中市政府經發局保管款專戶,經市府確認已於同日入帳,後續將再與委任律師研商後續訴訟事宜,以確保市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