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為法定休假日,中市勞工局籲雇主應依法給薪給假。(台中市政府提供)

完善職場保障! 中市說明會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

【特派記者陳世宗/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為協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於去年5月1日施行,提供職災勞工社會復健、職能復健及職業重建等領域各項服務,特別規劃辦理4場次說明會,日前於東區勞工服務中心舉辦第一場次「協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說明會」,邀請所轄事業單位雇主及勞工朋友參加,善用政府資源創造更完善的職場保障。

勞工局說,職能復健服務由台中市轄內經勞動部認可的職能復健專責機構提供,共有4間,分別是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台中榮民總醫院及童綜合醫療社團法人童綜合醫院,提供職災勞工心理諮商支持及生理工作能力的強化訓練等,職能復健服務完成後可向勞工局申請職能復健津貼。

另為提升職災勞工工作效能及鼓勵雇主繼續僱用職災勞工,雇主提供改善職災勞工工作環境所需輔助設施及持續僱用職災勞工,可向勞工局申請輔助設施補助及事業單位僱用職災勞工補助。

中秋節為法定休假日,中市勞工局籲雇主應依法給薪給假。(台中市政府提供)

勞工局指出,說明會特別邀請勞保局講師講授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相關規定,並藉由職業災害的預防機制,讓勞工朋友有更完整的工作安全保障,此外,也邀請中山附醫職能治療師介紹職能復健服務,透過治療師的專業分享,使雇主及勞工朋友更加瞭解職能復健所提供的專業資源及服務。

勞工局長張大春說,為給予職災勞工全面性的保障,勞工局設有職災主動服務單一窗口,職災勞工專業服務人員在勞工朋友發生職災的第一時間,即時至職災勞工家中訪視關懷、陪同醫療復健、告知勞保相關權益、協助申請行動律師提供法律訴訟、轉介相關社會福利及心理輔導等各項服務資源連結,保障勞工及家屬災後的生活,並在勞工朋友醫療療程結束後提供重返職場服務和資源,協助職災勞工儘早重返職場。

職災勞工有職業災害服務需求,可洽詢勞工局福利促進科(04)2228-9111分機3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