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亞中博士登記參選

【記者張德功/臺北報導】國民黨主席參選人張亞中博士,在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與八百壯士協會等社團支持陪同,赴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登記參選事宜,現場國旗、黨旗旗海飄揚,現場中華民國、救黨、救國、救兩岸高呼聲不斷。並提出提出的創造兩岸和平備忘錄(草案)全文如下:

《創造兩岸和平備忘錄》(草案)

和平是人類的最高價値,兩岸應以和平做為推動兩岸關係之原則。由於目前兩岸仍處於敵對狀態,雙方認為,基於民族命運共同體,共同努力促使結束敵對狀態、創造兩岸和平應為兩岸的當務之急;雙方也了解到,兩岸平等相待是促進和平的基礎,創造兩岸和平、促進兩岸融合是未來的必要路徑;雙方也認知到,本備忘錄的簽署有助於未來兩岸官方正式結束敵對狀態、簽署和平協議。

基於以上認識,雙方願意達成共識如下:

第一條 (民族認同)

雙方認知到整個中國自一九四九年起處於分治狀態,但兩岸人民仍同為中華民族一份子之事實。

第二條 (主權不分裂)

雙方基於各自所屬黨章及所屬憲法,堅決反對分離主義;認識到兩岸同屬整個中國、整個中國的主權為兩岸人民所共有及共享;共同承諾不分裂整個中國的主權,並共同維護其主權及領土完整。

第三條 (治權平等分立)

雙方同意,兩岸平等相待是促進和平的基礎,未來兩岸官方簽署和平協議後,兩岸同意並尊重對方為憲政秩序主體,在平等之基礎上發展正常關係。

第四條 (不使用武力)

未來兩岸官方簽署和平協議後,兩岸同意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脅對方,完全以和平方式解決雙方歧見,並同意台灣與台灣海峽成為兩岸和平區。

第五條 (國際參與)

未來兩岸官方簽署和平協議後,兩岸同意雙方與其他政府行為體享有官方關係,在國際組織之共同出現並不意含整個中國之分裂,並有責任共同合作,維護中華民族之整體利益。

第六條 (推動融合)

未來兩岸官方簽署和平協議後,深化交流合作,並決定在雙方同意之領域成立共同體,共同推動兩岸的融合。

第七條(互設代表處)

未來兩岸官方簽署和平協議後,兩岸同意互設常設代表處。兩岸互設代表機構以及在國際間代表性之地位與方式,將另行商定之。

第八條(對統一後政治制度安排)

雙方認識到,追求和平統一是責無旁貸的民族責任,惟對於統一後的政治安排有不同意見。中國共產黨主張「一國兩制」是統一後兩岸的政治安排;中國國民黨認為孫中山先生所主張的「天下為公」之精神是統一後應有的共同政治制度基礎。

第九條 (未來依循原則)

簽署後之備忘錄在交由雙方黨員同意後,成為兩黨推動兩岸關係之神聖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