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陳世宗/台中報導】台中市大里區環河路一段慢車道速限40公里,經常有移動式測速照相,去年開罰多達11758件,張芬郁表示,測速開罰不是改善交通安全唯一手段,要求警局和交通局提擬改善方法,有民眾則陳情騎機車趕回家載母親就醫,超速被開罰1萬2千元、記3點,還要吊扣牌照6個月,不知如何是好。
林姓民眾表示,去年11月30日上午9點多,騎機車趕著回彰化,載年老的媽媽去看醫生,12月初收到紅單指他在大里區環河路一段460號車速82公里,超速42公里要繳罰鍰1萬2千元、記3點,還要吊扣牌照6個月,向市議員張芬郁陳情「我是逼不得已才會騎的如此快」,不知如何是好?
張芬郁表示,駕駛人嚴重超速非常危險無法認同,但若在急迫下不得已超速,《行政罰法》第十三條規定可不予處罰,過去有因載患者就醫以緊急避難規定判免罰的案例,但必須提出證據向交通裁決所申訴。
另有黃姓民眾反應,家住彰化在大里上班,每天騎機車往返大里區環河路一段,該路段慢車道筆直寬敞速限40公里,派出所輪流派人去附近架設測速照相舉發,他曾收過4張罰單,附近有多家砂石廠,批評市府不研究如何改善交 通安全,只會把駕駛人當提款機。
張芬郁批說,去年(112年)該路段取締超速的違規案件多達11758件,相當一天舉發32件,但該路段去年也發生87件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42人受傷,顯見用移動式的測速照相舉發,絕對不是交通更安全的手段。
張芬郁要求警察局和交通局提擬更有效的方法,該路段沿線有多家砂石業者,砂石卡車進出車夜間砂石車進出的警示必須更明顯,沿線夜間照明也可加強,分析事故原因後加強改善交通設施,讓行車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