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全成/高雄報導】高市一名陳姓男子勾串廢棄物清運業者,利用防疫期間在高市杉林區私人土地上大肆傾倒各類廢棄物。
橋檢日前指揮警調及環保單位搜索約談陳男等人到案,其中顏姓司機及蔡姓廠商,經檢察官複訊後認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經專案小組近一年時間追查,於9月8日以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橋頭地檢署持續擴大偵辦。
去年10月間,旗山警分局接獲舉報,發現高市杉林區某私人土地遭不法人士棄置大批廢棄物,棄置地點鄰近楠梓仙溪,楠梓仙溪為大高雄地區重要民生用水來源,如受廢棄物污染,對民眾身體健康將有重大影響,旗山分局立即報請橋頭地檢署林檢察官濬程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高雄市調處岡山站及警方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
經專案小組長期不眠不休跟監蒐證,首先追查出顏○○、陳○○等二位貨車司機,為掩人耳目,常利用深夜運送事業廢棄物四處傾倒,並由陳嫌租用怪手進行掩埋,另查出蔡姓及涂姓等二家不法廠商負責人,以及旗山區某里長等人涉有重嫌,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立即接續展開搜索、約談等查緝行動。
專案小組於現場開挖清查廢棄物來源,查出陳姓男子以每車新臺幣2萬元至3萬元不等價格,將其私人位於高市杉林區杉林段的土地開放給非法環保資源回收業者傾倒事業廢棄物如電線、廢五金等,甚至將部分廢棄物掩埋在鄰近楠梓仙溪的土地,不僅嚴重影響自然生態,更對民眾健康造成重大危害,經檢、警、調、環清查確認後,持搜索票前往相關涉案廠商地點執行搜索,並傳喚相關人等到案說明,全案依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橋頭地檢署持續擴大偵辦。
旗山警分局長張泰賓表示,對於傾倒廢棄物案件要求所屬以「跨單位聯合通報」及「科技辦案、案件溯源」兩大原則積極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