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李中議員今(20)日質詢時指出,全市廚餘清運現在會大亂套,關鍵在林佳龍市長時期環保局所簽訂的外埔綠能源區不平等契約,當初和未具專業廚餘發電能力的廠商(禾山林)簽約,且25年期間市府要幫廠商支出清運費等約60億,這麼離譜的合約應儘速解約,由環保局或新廠商接手營運才能徹底治本。
李中說,審計處108年度決算報告針對外埔綠能源區的契約白紙黑字指出:「契約規定未周妥及未如期營運」,當時的環保局「事先未妥為評估政府財政負擔及相關風險」,導致現在實際交付稻桿數量遠不及契約規定保證量(只能提供約2%)有違約風險,而廠商逾契約規定營運期限仍未發電,環保局卻一再寬容,以致於現在衍生出廚餘清運以及處理費的一連串爭議。
李中表示,環保局報告清楚顯示環保局送了1.2萬公噸生廚餘給外埔綠能源區卻沒有發出一度電,廚餘投料100公噸,卻又產出了沼液73公噸、沼渣27公噸都要環保局負責清運,環保局來來回回當廠商的貨運公司,如果沼渣要拿去做堆肥,環保局跟民眾收了廚餘直接送去做堆肥就沒事了,幹嘛還要送到外埔。
另外,沼液有鹽化的問題不能當水用,得送去廢水處理廠處理,相關廢水處理費用,通通沒有計算下去;環保局當初的主辦人員,理應是有專業的高考及格人員,卻簽出這愚蠢的契約,顯然不是受到某些壓力,不然就是官商勾結。環保局長就任已一年八個月,要儘速與廠商解約,不能再任由事態越發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