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邱芮豫/苗栗報導】春節期間發生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縣長鍾東錦指示各局處針對業管進行徹查,如有不法絕不輕縱,維護縣民生命財產安全。
縣府工商發展處接獲陳情,苑裡鎮一處疑似非法存放桶裝液化石油氣,今日(2/8)工商發展處會同消防局在苑裡鎮民眾陳情疑似非法囤積瓦斯處辦理聯合稽查。
經查現場並無堆放桶裝瓦斯,並輔導民眾倘欲經營桶裝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務,應儘速至縣府工商科辦理商業登記並向本府消防局登記列管合法儲存場所,合法登記維護權益並共同維護公共安全。
經營桶裝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務,應於營業場所備置氣源流向供銷資料,並揭示零售價格資訊,確保銷售之液化石油氣重量與桶裝高壓氣體容器標示之重量相符。縣府為保障民眾使用桶裝瓦斯權益,每年不定期辦理桶裝瓦斯重量查核,針對重量明顯與標示重量不符之情形,除當場要求零售業者立即改善,後續並將依「石油管理法」第47條第6項規定處以10萬元罰緩處分,嚴格要求零售業者應確保該灌裝場灌裝瓦斯之重量,足量灌裝以維消費者權益。
今(112)年度縣府(工商發展處)仍將不定期辦理桶裝液化石油氣重量查核作業,進行銷售重量查核作業,以利確保桶裝瓦斯販售時重量足重符合法規規定,嚴格為消費者權益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