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共為鞏固其對香港之統治,長期以來即不斷催促基本法第23條國家安全立法;去年「十九屆四中全會」,更將建立維護國安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視為港府及社會各界之緊迫任務。反映中共缺乏自省能力,一味錯將香港情勢不穩定的根源,歸咎於外部勢力、「港獨」分離主義,爰急欲立法防範其所謂的國安漏洞。且此一立法舉措如屬實,則刻意迴避香港立法會程序。
二、 任何一個文明國家的法律,理應是人民的保護傘,而非箝制自由的枷鎖。我們認為,假借國安之名,侵害香港民主人權自由,非但將徒增港人不滿及社會不穩,更會升高各國人士在港風險,危及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希望相關方面三思,勿因錯誤的決策,讓香港陷入更大的混亂,本會亦將持續密注相關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