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經濟部水利署已公告108年度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計畫,核定臺中市政府1800萬元經費,其中65%由水利署補助,35%由市府配合款補助。
台水公司第四區處處長蕭淑貞表示,對於自來水配水管線已到達而尚未申請裝設自來水之住戶,請把握機會趕緊提出申請,即可享有新裝施工費補助(不含路修費),不但可減輕費用負擔,又可飲用安全衛生的自來水,呼籲民眾踴躍申請,俾提升臺中市自來水供水普及率。
蕭淑貞指出,補助以水表口徑在二十五毫米(含)以下之一般住戶為限。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新裝施工費全額補助(不含路修費)。另自來水普及率低於百分之七十之村里,用戶設備外線長度二十公尺以下,新裝施工費用全額補助(不含路修費),超出二十公尺部分補助三分之二;自來水普及率高於百分之七十之村里,用戶設備外線新裝施工費用補助三分之二(不含路修費)。
補助款申請期限為107年12月1日起至108年11月15日止,請住戶把握難得機會,儘速至台水公司第四區處各營運(服務)所提出申裝、繳納工程費,於工程完竣後檢附新設自來水給水裝置及繳費證明,並持申請文件向臺中市轄區公所辦理申請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