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警局辦理財申抽籤作業落實推動陽光法案

【記者游勝鈞/台東報導】臺東縣警察局為落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審核制度,促使公職人員誠實申報財產,於108年1月10上午9時,在勤務指揮中心會議室,舉行107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實質審查抽籤作業。107年度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計有劉局長等214人,依抽籤比例(10%)公開抽出22人進行實質審查,及依抽籤比例(2%)公開抽出1人進行前後年財產比對,抽籤作業由劉局長親自主持。

劉局長會後表示,依據「政風機構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作業要點」規定,經審查後如發現有故意申報不實,將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12條規定,報請法務部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罰鍰,而誠實申報財產,是公務員的責任,落實推動陽光法案,更能達到「機關廉能、首長廉潔、民眾支持得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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