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勝鈞/台東報導】縣有地租金及使用補償金繳款期限至108年1月底,尚未繳納民眾請盡速繳納,以免加收滯納金
台東縣政府107年第2期縣有基地租金暨使用補償金已於108年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08年1月31日止,請縣有地使用人記得繳納,逾期繳納者,將會加收滯納金,如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請向縣政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申請補發。
縣府提供多元繳納管道供選擇利用,民眾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超商(限2萬元以下)以現金繳納,輕鬆快速完成繳款。
您如還有其他繳款疑問,可撥打該處電話089-326141轉分機304、305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
發布單位:台東縣政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
財產管理及開發科
聯絡人:謝明憲 332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