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員李中(右)指出,花博的大宗售票並未列入花博門票收費標準,亦未送議會審查,質疑有違法失職事項,要求市長盧秀燕督促政風處予以徹查。(記者林獻元攝)

花博的大宗售票並未列入花博門票收費標準 亦未送議會審查 市議員李中質疑有違法失職事項

【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李中8日質詢花博門票案時,交通局主辦相關人員親口承認在議會進行預算計畫審議前逕行發包並決標,係因府內上級交辦,且未將大宗切票、激勵獎金等項目送議會審議備查,李中要求市長盧秀燕督促政風處針對相關違法失職事項予以徹查。盧秀燕則表示政風處是獨立機關,一定會本於職責予以詳細調查。

李中指出,台中市政府係於106年9月27日請市議會審議花博特別預算詳細計畫案,「2018臺中世界花卉博覽會門票代售暨入口驗票委託服務採購案(112,644,000元)」亦包含其中且為當年度新增計畫。

然而交通局卻於市議會未審議且計畫金額未確認前、逕於該年8月29日以3.82億元辦理發包及決標等作業,運輸管理科何科長、會計室江主任及政風室林主任等三位公務人員承認係因府內上級交辦,故在預算來源不清楚的情況下就直接發包且決標。

此外,李中於日前取得完整「2018臺中世界花卉博覽會門票代售暨入口驗票委託服務採購案」合約後發現,廠商之服務建議書有大宗切票項目,交通局卻故意隱匿不將其納入明訂之收費標準表,主辦何科長竟然說是因為交通局沒有票務簽約經驗。

然而,依據規費法第10條規定,業務主管機關在收費基準訂定且經主管機關同意後,要送民意機關備查後公告之,交通局106年12月1日送議會備查且公告之票價標準表皆無「大宗切票項目」,其應作為而不作為的行徑不僅讓議會被矇在鼓裡,更讓實際售票金額渾沌不明。

李中說,他在服務建議書裡面還看到違反公平的不合理激勵獎金條款,且違反收支不得互抵的預算法規定,三位承辦與兼辦主管都有十餘年公職人員的經歷卻在簽訂契約時默不吭聲並將責任推給遴選委員,李中要求盧秀燕市長監督政風處長徹查並給議會調查報告。

市議員陳清龍指出,市府為推廣花博向旅遊業者推銷大宗售票,然而在花博市民免費政策上路後,這些大宗售票卻不能退票,恐無法保障廠商權益

交通局則表示,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表示,大宗售票雖屬大型活動票務系統的常態,但當初市府並未將此規劃列入花博門票收費標準,並報送議會備查,議員認為程序上有所爭議,但因大宗售票為售票廠商對大宗購票者之優惠方案,故目前市府無法接受持票者退票,未來市府將依約依規與廠商研議,同時就大宗售票的數量、銷售通路、銷售方式亦須請廠商提供及釐清。游勝鈞;游胜钧;指動傳播科技;指动传播科技;指傳媒;指传媒;華民通訊社;华民通讯社;民生新聞網;民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