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周漢民 記者樂山攝

外商投資法草案體現〝中國擔當〞

3月9日上午,全國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舉行小組會議,討論外商投資法草案。多位委員表示,外商投資法草案為外商投資準入、促進、保護和管理等方面確定基本制度框架和規則,不僅有利于促進外商來華投資,也宣示了中國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的信心和決心,展示了中國作為負責任大國的擔當。

據介紹,外商投資法草案包括總則、投資促進、投資保護、投資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6章,共41條,進一步明確了對外商來華投資的權益保護和責任管理,涉及出資、利潤、資本收益、資產處置、知識產權等多個方面。從事國際經濟法研究多年的全國政協委員周漢民認為,外商投資法草案的一大亮點就是“準入前國民待遇”,這一內容對于促進外商來華投資將發揮積極作用。

周漢民從事國際經貿問題相關法律研究多年,他認為,相比較于被稱為“外資三法”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外商投資法草案有關“準入前國民待遇”的內容非常新穎。他說:“最新的內容就是把準入前國民待遇確立為立法的重要原則之一。

周漢民介紹,外商投資法草案中規定,國家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其中準入前國民待遇,是指在投資準入階段給予外國投資者及其投資不低于本國投資者及其投資的待遇,“就是指外商沒有進入大陸設立企業之前,就給他們大陸同等企業的待遇。”;負面清單,是指國家規定在特定領域對外商投資實施的準入特別管理措施;國家對負面清單之外的外商投資,給予國民待遇。

周漢民表示,我國近些年設立了多個自貿區,此前在自貿區已有類似政策,如今相關條文明確寫入外商投資法草案,對于進一步吸引外商來華投資將起到積極地推動作用。“40年來,中國大量利用外資推動國家建設快速發展,中國需要外資,外資需要中國。”周漢民說。

在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產權保護方面,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工商聯副主席、科瑞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鄭躍文特別提到知識產權保護。據介紹,草案中第三章第二十二條規定,外商投資過程中技術合作的條件由投資各方遵循公平原則平等協商確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強制轉讓技術。鄭躍文委員認為,這一條的出現回應了一些外商的關切,“他們可以自由的在中國投資,他們相關技術都能得到方方面面的保障。”

全國政協委員、海南省社會主義學院院長蒙曉靈則關注促使地方政府守約踐諾。對此,外商投資法草案中也做出了明確規定,要求地方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向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因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改變政策承諾、合同約定的,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依法對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因此受到的損失予以補償。“這就等于給外商吃了一個定心丸,告訴他們中國市場是穩定的,可預期的。”蒙曉靈說。

40年來,在“外資三法”的規范和保障下,共有90余萬家外資企業在華成立,外商實際在華投資超過2萬億美元,促進了中國經濟持續發展,在擴大對外貿易、優化產業結構、增加就業、健全市場機制等方面也發揮了重要作用。此前中共十九大曾提出,凡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都要一視同仁、平等對待。評論認為,外商投資法草案的制定,也正展現了中國擴大對外開放和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決心。蒙曉靈委員說:“制定這部法律,宣示了中國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的信心和決心,也展示了中國作為負責任大國的擔當。”(來源:華廣網 記者樂山 宜橋)

全國政協委員周漢民 記者樂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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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鄭躍文記者樂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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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 蒙曉靈 記者樂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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