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台中市感恩關懷協會辦理往生互助行為引發契約爭議,台中市政府社會局表示,辦理往生互助行為係類似民間合會行為,屬私權契約關係,台中市於102年已停止接受社會團體申請辦理往生互助事項,目前僅有9個社會團體可辦理往生互助事項,台中市感恩關懷協會非屬市府列管經營往生互助業務的社會團體,社會局已要求該會停止辦理該項業務並限期改善,並呼籲該會應與會員妥善溝通尋求共識。
社會局指出,依據102年內政部輔導社會團體往生互助處理原則,人民團體之章程如明定辦理會員往生互助事項,並於該原則生效後一個月內,向所轄主管機關辦理登記之社會團體始能為之。
台中市至102年截止,只有9個社會團體可辦理往生互助業務。社會局為輔導社會團體妥善處理老人往生互助業務,每年皆定期查核其會務及財務(含往生互助事項),並將查核情形及加入往生互助會應注意事項公告於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供民眾檢視,提醒民眾加入往生互助會是高度風險的契約行為,加入時應詳閱契約書內容及給付的相關權利義務,並審慎評估。
社會局表示,台中市感恩關懷協會不是市府列管經營往生互助業務的社會團體,日前經民眾陳情該會辦理往生互助業務後,社會局即依人民團體法及輔導社會團體往生互助處理原則要求該會停止辦理該項業務並限期改善。此案屬該會與會員間私權爭議,呼籲該會宜與會員妥善溝通並尋求共識。
社會局提醒,民眾如認權益遭受損害,可尋求民事訴訟途徑救濟,市府法制局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各區區公所調解委員會也可免費調解。若有違反刑事法規情事者,將移請司法或警察機關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