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使用將受罰 珍惜土地資源,避免誤用受罰

【特派記者巫月樺/台東報導】違規使用將受罰 珍惜土地資源,避免誤用受罰

違規使用土地,對於山坡地水土保持及附近民眾安全造成危害,根據臺東縣政府地政處的統計,去(107)年全縣違規使用土地共133件,違規使用土地者依區域計畫法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如不遵從者,得按次處罰,其罰鍰經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除依行政執行法辦理外,並得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地政處表示,違規態樣多為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農舍合法興建後,違規增建、鋪設水泥級配作為道路、廣場及停車空間使用並挖掘池塘、興建涼亭等。或是農地上鋪設碎石作為經營工廠、停車場使用。亦有數筆農地聯合申請興建農舍、合法申請農業設施後,佔用鄰近國有地變相擴大規模經營旅宿業違規使用。

地政處再次呼籲,關於違規使用土地,將繼續朝輔導合法化或裁罰後辦理恢復農業使用。在極端氣候變遷下,唯有落實合法使用土地加強自然資源保育,環境才能永續發展。

新聞聯絡人:

臺東縣政府地政處 地用科卓仁富 089-343145-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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