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台東報導】各地方稅即將自4月起陸續開徵,納稅人如果欠稅,除應繳納本稅及滯納金,還需負擔相關額外的費用,臺東縣稅務局呼籲鄉親記好各類地方稅繳納期限,以免欠稅惹麻煩又傷荷包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稅捐逾滯納期間仍未繳納,經該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強制執行後,除應繳納本稅及加徵15%之滯納金外,另需負擔額外的執行費用,如因強制執行而產生之郵資、扣押存款手續費、查封拍賣不動產之鑑價費、拍賣公告費等費用,亦須由納稅義務人負擔,得不償失。
各地方稅開徵期間分別為使用牌照稅4月1日至4月30日、房屋5月1日至5月31日稅、營業用車下期使用牌照稅10月1日至10月31日、地價稅11月1日至11月30日。臺東縣稅務局提醒納稅人依各稅開徵期間如期繳納,以免增加額外負擔。
納稅人如對欠稅情況有疑義,請向該局稅務管理科查詢,電話:(089)231600轉248~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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