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專題報導】許多民眾缺乏用藥正確觀念,除了喜歡在出國旅遊時購買藥物外,平時若是沒有服用完的藥物更可能存放在家中,認為可以「備用」;對此,臺中醫院藥劑科藥師侯芳敏提醒,大眾對於藥品使用應更小心,除了不可囤積之外,也不可將醫師開立處方藥混用,以免造成身體危害。
自行就醫嫌麻煩 吃丈夫藥物卻肌肉痠痛
台中一名年約 40 歲王小姐,健檢時發覺自己有高血脂,認為就醫麻煩,直接服用丈夫未吃完的降血脂藥物。
卻漸有肌肉痠痛問題,頻繁至復健科治療長達 2 年,後來經其他診療才發覺,這樣的問題是因為該降血脂藥物具有橫紋肌溶解的副作用,造成她全身痠痛,停藥後即痊癒。
處理剩餘藥物應謹慎 勿續用或隨意丟棄
侯芳敏藥師說明,民眾對於藥物使用應更為謹慎,切勿自行判斷及交互使用,另外若有剩餘不再使用或是過期藥品,則應先判斷種類、再行妥善處理,不可隨意丟棄或繼續使用。除了對健康產生危害外,也造成環境污染。
其中,抗癌藥、管制藥品(如:麻醉藥),需特別交回原開立處方的醫療院所回收。若是一般藥品,則可丟到一般垃圾袋交由垃圾車處理;藥水部分,則是先將剩餘藥水以咖啡渣、茶葉渣、擦手紙吸附後,丟棄置一般垃圾袋,再將空瓶進行塑膠類回收。
用藥狀況主動詢問醫師 減少身體負擔
除了藥物處理方式,侯藥師指出,許多慢性病藥物常出現「過剩情形」,若是家裡還有可使用剩藥,請於回診時告知醫師,調整藥物份量,並聽取醫囑使用。
若是轉換診療單位,則可將既有的藥物帶至診間與醫師討論、或是請醫師利用雲端藥歷查詢,避免重複開立,減少副作用或肝腎的負擔。
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news/article/41592/
喜歡本文請按讚並分享給好友!
健康醫療網https://www.healthnews.com.tw/news/article/41592/更多健康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