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台東報導】買屋賣屋行為 東縣府地政處呼籲請慎選合法的不動產經紀業
台東縣因近年來觀光產業蓬勃,加上越來越多人嚮往慢活步調,不動產交易雖不如昔日熱絡,但仍呈現穩定發展。買賣房屋涉及多種法令及專業知識,民眾常因不熟悉買賣交易流程,以及沒有詳閱契約習慣,容易落入精心設計的詐騙圈套,台東縣政府地政處呼籲民眾買賣房屋請慎選合法的不動產經紀業人員協助。
縣府地政處表示,日前媒體就曾報導有關買方支付房屋買賣部分價金後,不動產即遭過戶的詐騙行為。為確保交易安全,並避免發生消費糾紛求償無門,建議民眾於買賣不動產時,請慎選合法的不動產經紀業及地政士,以保障消費權益。
地政處指出,地政士應於營業處所揭示許可文件及受託收取費用之標準。經紀業者並應於營業處所明顯之處揭示如下文件:1、經紀業許可文件。2、同業公會會員證書。3、不動產經紀人證書。4、報酬標準及收取方式。民眾也可到內政部不動產經紀業資訊系統(http://pri.land.moi.gov.tw/realestate_query/)確認該刊登業者的合法身分,再來決定進行交易與否,以確保自身不動產交易權益。地政處沈碧恕處長貼心提醒民眾,於網路瀏覽不動產銷售及租賃廣告資訊時,一定要注意不動產經紀業者刊登之廣告是否註明經紀業名稱,如果經紀業者於刊登廣告時,未註明不動產經紀業名稱(即該公司或商號登記名稱)時,已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將面臨新台幣6萬元到30萬元罰鍰。
地政處稽查時,也常發現不具備不動產經紀業資格的非法業者以代理人或屋主名義招攬業務,如經查證屬實,將依同條例第32條規定處以新台幣10萬元到30萬元重罰。為保障消費大眾購屋權益,並輔導業者合法執業,地政處與臺東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共同宣導仲介業者,於刊登不動產廣告應注意事項及相關法令規定,並共同打擊非法經紀業者,以保障廣大消費者權益,減少消費糾紛,促進不動產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