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工地防揚塵 可向環保單位提出替代方案以免受罰

【特派記者巫月樺/台東報導】營建工地防揚塵 可向環保單位提出替代方案以免受罰

為有效改善營建工程施工過程所造成之空氣污染問題,臺東縣環境保護局依據「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措施管理辦法」確實執行稽(巡)查輔導及法令宣導,如營建工地未能依規定設置空氣污染防制措施,可提出替代防制措施申請,透過各種同樣可以抵減揚塵的有效措施來替代原設施,以致降低揚塵污染,各營建單位需確實遵守規定符合管理辦法免於罰鍰。

環保局表示,各營建業主與承包商,應確實依法設置各項污染防制措施,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若未符合管理辦法之公私場所工程可處2萬-1百萬罰鍰,而工商廠(場)所工程可處10萬到2千萬罰鍰。若依法設置防制污染措施有困難工地,應申請替代方案以符合法規,常見的替代方案有工區圍籬以紐澤西護欄替代、工地出入口設置高壓沖洗設備、或以洗掃附近道路等多種彈性方案,環保局會依據實際情形予以審核。

環保局期望透過各種宣導或輔導措施,強化營建業主污染防制的觀念,以達到改善空氣品質之目的。也同時呼籲各營建單位確實遵守規定,共同維護臺東美好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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