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針對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規範同仁於業務繁忙時期工作日「禁止連休五天」一事,社會局副局長陳仲良特別強調,絕無「禁止連休五天」之情事,而是提醒同仁在業務繁忙的旺季時刻一定要心存百姓,兼顧民眾之權益與福利,盡量不要旅遊休假超過九天以上(五個工作天加上兩個週末);至於業務淡季時,就無此提醒,外界的報導與標題「禁止連休五天」與事實不符。
副局長陳仲良表示,社會局提醒的目的是為了兼顧同仁休假權益與民眾接受服務的權利,陳仲良特別說明,同仁休假其主要依據除勞動基準法外,還有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申請休假是同仁權益,但主管應審酌請假天數、業務繁忙程度及是否有適當代理人等,一併綜合考量後,始予以核准,這是所有公私部門、企業都適用的原則。
陳仲良說,在業務旺季之工作日旅遊休假連休五天,加上前後例假日,即高達九天,一般而言已符合員工旅遊休假期待與需求。如有特殊狀況,則由各單位主管與同仁協調。
陳仲良也說,社會局的服務對象是從0到120歲的全體台中市民,其服務不可一日中斷。多數的工作性質都是要救急、救難與救窮,有些個案如兒虐、家暴關係到人民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相信99.9%的同仁跟所有的社會大眾都能支持與認同合情合理合法的平衡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