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台東報導】「免驚!警察底遮」!臺東縣警察局池上分駐所副所長吳聲亮、警員董蓓樺、邱忠華於日前執行14至16時交通稽查勤務時,約於15時20分時,見一部電動自行車停在路旁,恐其發生危險,立即以手推方式,將他推到崗亭旁充電,員警的暖心及貼心不僅讓老翁安全上路,也維護了交通安全!
臺東縣警察關山分局池上分駐所副所長吳聲亮及警員董蓓樺、邱忠華等三人,於日前,在臺9線320K處(池上檢查哨前)執行14時至16時交通稽查勤務,約於15時20分許,吳副所長見前方有一老翁騎乘電動自行車,停在路旁有好一會兒了,恐其發生意外,遂主動上前察看,原來該名戴姓老翁的電動自行車沒電,正不知如何是好時,救星(員警)就出現在眼前,真是太暖心了!員警以手推方式,連人帶車推到路檢崗哨旁充電,戴民邊充電邊一再感謝員警的幫忙,讓他可以安全上路!員警也貼心的對老翁說,爾後要出門除了要檢視電動車電力外,也要在明顯處貼上反光貼紙或是穿著反光衣物,以保障乘坐安全!
關山警察分局表示,「醫療用電動代步車」不是車,是行人活動的輔助工具,「路權等同行人」,但在鄉間常見長者或行動不便者當做機車使用,直接騎上道路,可能對自己或他人造成危險,因為電動代步車車身低,不論是行駛中靠近他車或停等紅燈時,稍不注意就會被忽視,如又陷入「內輪差」的視覺死角,極易成為車下亡魂,另因電動代步車的設計,不是用來行駛在一般道路上的,較缺乏夜間照明及警示安全設備,如在路上趴趴走,遇到未注意車前狀況的駕駛人,就容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在此呼籲民眾,使用電動代步車應遵守行人相關規定,警方也會加強社區交通安全宣導,讓使用者了解風險所在及如何遵守規則,以維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