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桃園報導】「桃園市住宅設備汰換補助計畫」自108年1月28日起受理至今,民眾紛紛響應政府節電政策,申請情形踴躍,案件數已逾2,500件且持續增加中,因應備文件須檢附設備汰換前後照片,申請人須拍照及列印相片,實屬不便;經濟發展局考量廢四機回收聯單及購置證明文件足資證明已進行汰舊換新之事實,為簡化申請流程,申請人即日起可免附汰換前後照片及領據,期盼透過便民服務,擴大市民汰換老舊家電之意願。
市府為降低補件之情形,申請人可於送件前E-MAIL申請文件電子檔至節電專案辦公室(uch.edu2015@gmail.com)進行初審,確認書面資料無誤後再行郵寄或親送,可減少補正文件往來之時間,以利儘速領取補助款項
「桃園市住宅設備汰換補助計畫」申請期限至108年10月31日止,凡107年12月7日以後購買符合能源效率1、2級新機,冷氣機每kW補助1,000元,電冰箱每公升補助10元,最高皆可補助至3,000元,每案補助總金額以20,000元為限,補助數量有限,欲申請從速。詳細補助辦法可上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網站查詢( https://reurl.cc/dy7Y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