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非法經營旅宿業,台中市政府加強取締。

日租套房潛藏危機  中市府呼籲清明連假出遊慎選合法旅宿

【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日租套房等非法旅宿業未經政府立案把關,住宿品質及安全無保障,易發生公安意外事件,且經常潛藏於都會公寓大樓內,出入份子複雜,衍生色情、毒品等治安問題。兒童節及清明節4天連續假期將屆,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呼籲,民眾外出旅遊應慎選合法旅館或民宿,切勿相信網路刊登的廣告內容不小心入住日租套房等非法旅宿造成危險。合法旅宿才能讓假期旅程住得安心、玩得開心。

觀旅局長林筱淇表示,背包客、青年學子為省荷包,常易選擇裝潢花俏、價格低廉的日租套房入住,結果省錢不成反把自己陷入公安危機之中。日租套房未經過政府之觀光、消防、建管、衛生與警察等單位審核,入住旅客除法律上權益沒有保障外,發生火警、地震等重大災害,常因無逃生出口或遭堵塞而造成重大傷亡,而業者也沒有足夠能力去處理這些狀況,亦無投保公共意外險,旅客求償無門,安全嚴重缺乏保障。

林筱淇指出,日租套房業者為規避政府機關稽查取締,通常藉由網路電商訂房平台、臉書、Line或電子郵件等形式刊登廣告及與旅客消費者聯繫交易,由於資訊不透明,入住時住宿房間鑰匙常透過第三地(人)轉交,可能發生臨時被更換房間等糾紛,因業者違法經營,產生糾紛後易避不見面,且其在網路上誇大廣告內容也常與現場實際房間品質差異甚大,消費者入住常發生消費糾紛。

觀旅局表示,發展觀光條例於民國106年1月修正公布可直接裁罰刊登非法旅宿廣告者之後,統計自106年1月起至108年2月底止,觀旅局已查獲並裁罰日租套房非法營業121家次,非法廣告99件,累計裁罰達1,527萬元,其中對於同一地點經查獲裁處2次以上之日租套房經營業建築物,已強制執行3家斷水斷電處分。

為加強有效打擊日租套房,日前交通部已預告將再修正發展觀光條例第55及55-1條規定,針對非法經營旅宿業者提高裁罰金額為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非法旅宿業者刊登營業訊息亦將提高罰鍰為6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此外,也要將提供刊登非法旅宿營業廣告之網路電商平台業者列入規範,違者將裁罰6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非法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觀旅局提醒消費者,出遊旅客訂房前務必事先查證是否為合法旅館或民宿,可利用台灣旅宿網(http://taiwanstay.net.tw/)查詢臺中市或全國各地合法旅館或民宿,或於現場投宿前,查看業者於旅客接待處是否有懸掛「旅館業登記證」、「民宿登記證」及專用標識,以保障自身安全與權益,讓旅程住得安心、玩得開心。

 

游勝鈞;游胜钧;指動傳播科技;指动传播科技;指傳媒;指传媒;華民通訊社;华民通讯社;民生新聞網;民生新闻网,臺中市政府,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 – 市政新聞游勝鈞;游胜钧;指動傳播科技;指动传播科技;指傳媒;指传媒;華民通訊社;华民通讯社;民生新聞網;民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