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
為改善空品,環保局加強空汙查核,日前再度前往台中港區稽查,查獲海巡署艦隊分署所承租台中港內大片土地,沒有設置或採行有效防制設施,裸露面積1萬4,421.96平方公尺,已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缺失記點達10點,錄影蒐證事證明確,後續將依法裁罰承造商宜佳營造工程有限公司1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
為落實空汙管制,市長盧秀燕上任後以「先公後私、先大後小」原則,率先由公家機關或國營事業以身作則,依法管理汙染排放。占台中市71%排放量的台中港區各大型汙染源,以及碼頭裝卸、裸露地等可能產生的汙染,訂定專案稽查計畫,並陸續祭出裁罰。環保局呼籲各公營機關土地管理單位,都應落實管理督促之責,做好汙染防制,避免裸露地揚塵。
台中市政府今年1月起迄今,針對港區大型汙染源進行9次聯合稽查,累計出動231人次,並派遣2部空品監測車隨時監控,目前已經查獲8家違反環保法令規定,處分金額累計136萬6千元。
環保局目前針對台中港區採深度查核,包括業者排放管道排放狀況、自動連線檢測設施訊號比對、水質水樣排放濃度值、廢棄物儲存清理情形以及環評相關承諾事項等等,截至目前為止所查獲的違規樣態,包含裸露地未做防制、粒狀汙染物明顯逸散於周界大氣、生煤含硫份超標、生煤堆置未採封閉式建築物、原物料使用超出許可證核定量及廢棄物堆置區未標示等事項。
另外,環保局今年1月起除執行聯合稽查,並在港區內設置2部空品監測車24小時執行空氣品質監控作業,目前已累計監測1,752小時,一旦發現異常高值,將透過科學儀器量測及標準方法安排管道、生煤、水質及廢棄物採樣檢測,掌握事業單位的汙染事證,並依法處理。
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未來管制仍會持續聯合稽查及依法裁罰,呼籲港區內業者應該更謹慎落實各項汙染防制工作,如果查獲不當排放將依法嚴懲,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