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中市府勞工局於4 月16 日下午受理中連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派員親送大量解僱計畫書,通報將自9 月1 日起,分3 批解僱該公司於各縣市的勞工計1036人。另查中連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近期並無積欠勞工薪資、無積欠勞健保費達一定金額或有重大勞資爭議,並無大量解僱預警情事。
勞工局指出,經查該公司原主要業務為汽車貨運業,目前全省僱用勞工計1054人,因業務緊縮,將調整為不動產租售業為主,將於9月1日、12月1日及109年3月1日,分三批解僱勞工計1036人,解僱勞工遍及臺北市等15個縣市,其中中市解僱人數為279人,為各縣市中最多。
再查該公司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2條及4條規定於大量解僱勞工60日前報送勞工局大量解僱計畫書,及向勞工公告揭示解僱計畫書內容,並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5條規定於提出解僱計畫書之日起10日內(即於108年4月22日)本於勞資自治精神與勞工進行資遣方案之協商,目前尚無爭議事項,該公司表示將依規給付勞工資遣費、退休金等事項,並協助轉介被解僱勞工至相關物流公司及交通貨運公司任職。
勞工局表示,本案盧市長指示要保障勞工工作權及調和雇主經營權,以穩定勞資關係,監督事業單位依大量解僱勞工計劃書內容執行,特別是「勞資協商」之進行,勿讓勞工權益受損,必要時啟動勞資爭議處理、就業服務機制,以維護社會安定。
為此,勞工局已啟動重大大量解僱協處標準作業程序,將召集相關單位派員前往該公司進行查訪輔導,並督促該公司依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勞工勞務提供地於解僱日10天前向各縣市政府辦理資遣通報,並積極進行勞資自治協商,後續將視其勞資協商結果,予以協助,並提供被解僱勞工就業、轉業及職訓等服務。
另據統計,勞工局107年接獲報送大量解僱計畫書有36家事業單位,108年迄今接獲報送大量解僱計畫書有9家事業單位(含中連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另勞工局於今年迄今已針對達大量解僱預警指標之事業單位,即僱用勞工30人以上且有積欠勞、健保費達二個月,金額分別在新臺幣20萬以上,進行預警訪查輔導計有213家次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