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勝鈞/台東報導】108年度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受理申請最後倒數囉!請把握機會
發佈日期:108年4月17日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每年每公頃補償額度為新臺幣3萬元整,且每年皆須申請始得領取補助,今年受理申請期限至4月30日止,即將截止,臺東縣政府提醒,為避免相關權益受損,請有意申請民眾留意申請期限,並填具申請書及應備文件至各地鄉鎮公所提出申請。
縣府原住民族行政處表示,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是為國土保安、涵養水資源、綠化環境、自然生態保育及因應氣候變遷、減輕天然災害之目標,並依據受益者付費、受限者補償之原則予以補償。因此若民眾是原住民保留地所有人或具原住民身分之原住民保留地合法使用人,若所持土地為林業用地或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7條規定適用林業用地管制之土地,土地面積達0.1公頃以上,且無領取全民造林計畫或獎勵輔導造林計畫獎勵金者,請備妥國民身分證影本、土地登記簿謄本、若非土地所有人應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或租賃契約書後,於108年4月30日前填具申請書及應備文件,至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公所提出申請並辦理切結,請有意願申請的民眾盡快到各地鄉公所辦理。
申請案件經各地鄉鎮公所受理申請、初審通過後,將轉由臺東縣政府辦理現場勘查,經確認無荒廢、濫墾、濫伐之情形,應予實施補償之必要者,每年底核發每公頃新臺幣3萬元整禁伐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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