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勝鈞/台東報導】農地可申請變更建地,讓老房子擁有新生命
您知道嗎?農地上如果有老舊建物,符合一定條件則可向政府申請變更成建地。台東縣政府地政處表示,若民眾的農地上有74年11月16日以前(田地目除外)就存在的建築物,並且取得合法證明文件,就可向政府申請變更成為建地,相關更正編定或辦理方式,民眾可向台東縣政府地政處或地政事務所洽詢。
縣府地政處表示,依據「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規定,經編定使用之土地,如土地所有權人檢具確於公告編定前或公告編定期間已變更使用之合法證明文件,可依作業須知規定辦理更正編定,讓農地變更為建地。
存在於農地上的老舊建物因歷經數十年的日曬雨淋,甚至地震、颱風等災害侵襲,可能都有破損需修建或是災損坍塌等情形,如果民眾房屋有上述情況請主動與至鄉鎮公所申請災損證明,取得該證明文件後,仍可將農地分割後變更成為建地,有關更正編定相關介紹及辦理方式,民眾可電洽縣府地政處或各地政事務所詢問,亦可至台東縣政府網站查詢相關資訊http://www.taitung.gov.tw/Land/cp.aspx?n=C96720FEA38DE787。
新聞聯絡人:
臺東縣政府地政處 地用科 089-343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