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魚市場拍賣流程不當 中市府建請檢討合理處分並完善市場作業規範

【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

台中市魚市場去年傳出有員工將前一天滯銷魚貨混入當日魚貨拍賣,並且未依排放交易順序拍賣,遭魚公司記大過處分。經發局調查後發現,該公司作業流程確實不周延,部分人員也有疏失,但該公司初步處置未盡周延,已依市府建議修正不當處置,涉入員工由該公司人事審議小組會議撤銷大過處分,另為適當處分,還其合理對待;此外,並增訂相關規定補足原有規範不足之處,完善市場作業規範,讓交易平台更公平、公開。
今(19)日市議會定期會,市議員楊正中、羅廷瑋及張彥彤等人關心台中魚市場員工將前日滯銷魚貨混入當日魚貨拍賣,後續處置及改善作為。
經發局表示,去年6月21日,市府接獲台中魚公司員工投訴內部處理流程不當,因魚公司未即時處置,恐影響供應人、承銷人及民眾權益。根據調查,魚公司當時規範不完備,經市府輔導及魚公司內部檢討,已改善完成。涉入員工也由該公司人事審議小組會議撤銷原本的記大過處分,另為適當處分,還給員工合理的對待處分。

經發局指出,目前魚市場拍賣,魚貨停價原因未清楚載明,對於未限價魚貨,常有停價情形,卻未紀錄原因。已建議魚公司修改限價不交易統計表內容,針對未限價卻停價之魚貨,應清楚載明停價原因。
台中魚市場針對隔日再拍賣的魚貨交易順序,也沒有明確規定。目前雖依慣例排入第2班,但也有如同投訴案情形,排入同一貨主的魚貨之中。為避免交易秩序混亂,已建議魚公司針對隔日再拍賣魚貨交易訂定相關規定與流程,並公告與承銷人周知,避免爭議。
經發局表示,市府對台中魚市場公司兼具主管機關及股東身分,如涉及法規,是以主管機關身分要求魚公司改善;如未涉及法規,例如人事獎懲,考量公司為民營公司組織,則應尊重內部管理,但市府仍可向董事會建議改革方向。後續將維護批發市場公平的交易機制,保障供應人及承銷人雙方,使市場價格均衡,避免受到人為控制。
另外,魚公司每日拍賣前的魚貨,也會進行抽驗把關,杜絕檢驗未合格的魚貨進場交易,讓市民食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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