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配合經濟部推動「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擴大辦理住宅家電汰換補助,並與多家量販通路業者、電器公會合作,近百家商店立即折抵補助金服務。自3月辦理至今迴響熱烈,目前補助款仍有餘額,補助期限預計於10月31日截止,歡迎把握機會踴躍申請。
經發局說明,中央因地制宜節能補助各縣市政府,匡列補助款預算經費不同,申請期限也有差異。台中市政府這次節能補助期限設定至10月31日為止,且目前節電補助款仍有餘額,仍可持續申請,若補助款用罄將會另行公告。
台中市民一般住宅於107年12月7日以後購買符合能效1、2級的冷暖氣機及電冰箱,且裝機地點在台中市,均可提出申請補助;冷暖氣機每瓩補助1,000元,上限3,000元;電冰箱每公升補助10元,上限3,000元,且可回溯到107年12月7日購買都適用。
經發局提醒,汰換的廢棄冷暖氣機或電冰箱,須配合環保署廢四機回收作業,取得廢四機回收聯單第三聯,以確實執行回收處理達到節電省能目的。
此外,為提供購買及簡化申請補助程序,民眾除自行向經發局申請節電補助金之外,也可以鄰近至住家附近已獲授權的販賣業者購買,只要持補助期間內電費單影本至授權販賣業者購買節能家電,現場核對身分證件無誤後,即可享有補助金折抵。
經發局強調,目前已獲得核准販賣業者包含家樂福、大買家、特力屋、大潤發等大型賣場,台中市電器商業同業公會及台中市直轄市電器商業同業公會共近百家會員也有提供直接折抵服務,歡迎民眾多家利用。相關問題請撥打免費諮詢專線:0800-585-058;或上「台中綠能新節電運動」粉絲專頁(https://bit.ly/2XKENw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