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
為適度反映物價,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日前修正發布「台中市建築物造價標準表」,參採內政部主計總處所公布營造工程物價指數,調漲各項構造工程造價4.13%,以貼近實際的營建工程物價。
都發局表示,依照「台中市建築物造價標凖表」說明規定,造價標準表應參考營建工程物價指數每二年檢討一次,如增減幅度未超過1%則不予調整,而建築物造價標凖表自105年1月4日修正至今,已超過二年未調整。
為使台中市建築物工程造價更能反映物價調整幅度,這次都發局參採內政部主計總處所公布營造工程物價指數作為計算依據,修正全部構造別的工程造價,往上調漲4.13%,舉例來說,一般5層以下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原造價為6400元/平方公尺,調漲為6700元/平方公尺。
都發局表示,建築物造價標準表的修正直接影響建築執照規費、停車空間繳納代金及建築師服務酬金計算等多項層面,此次調整也更符合實務情形,未來也將持續檢視其他各項建管法規,做適量的實務調整,強化市政推動及施政效率,使市政更成熟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