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中市府又要處分清水區的公有土地!這次挑中鰲峰段10筆公有地來標售,民眾蔡先生說,前任市長林佳龍原本規劃要在公有地上蓋社會住宅,評估一兩年都沒有消息,現在換新市長盧秀燕卻要把這一大片公有地賣掉,怎麼改朝換代後差這麼多?
台中市議會第三屆第一次定期會,市府照往例提送市有土地處分案件,其中多筆土地為清水區鰲峰段土地,經查為清水分局舊宿舍收回後之土地,市議員楊典忠表示,公有土地應以公共使用為原則,處分標售不是公有土地活化的唯一途徑。
市府送審將處分之土地位於清水市區鰲峰路、海濱路之間,現場市有土地都用綠色圍籬圍起來,原縣區鄉鎮市改制為區之後,每個市區內的公有土地本來就不多,倘若要興建長照、社福、幼托、婦女服務等機構或停車場等公共設施,很多區幾乎都找不到公有土地。
尤其市府這次以化整為零方式只送來部分公有土地,楊典忠質疑市府是否要以蠶食方式把清水市區的土地賣掉,他希望盧市長懸崖勒馬,不要假借市債不足之名,行賤賣市產之實,不要一上任就要當敗家市長。
市府這次大會提送公有土地處分案中,包括原清水分局舊宿舍位於鰲峰段490、491、495、496、497、506、507、508、512、519地號之部分土地,土地面積將近500坪,兩三年前都發局曾評估做為社會住宅之可行性,但因土地間夾有私人土地及巷道,不利社會住宅使用而作罷,經過財政局開發科評估不具開發利用價值於本次議會大會提送土地處分案。
楊典忠表示,公有土地本來就應該作為公共使用,清水分局舊宿舍群總面積超過500坪,市府本來就應該加以研究規劃如何提供公共開發利用,這次大會提送部分土地進行處分審議,動機與時機都啟人疑竇,難道是要以化整為零方式蠶食賤賣清水市區土地?
楊典忠認為,市府與其花公帑預算徵收土地進行重大建設工程,或是提高補助鼓勵民間興建停車場,不如在公有土地上歸停車場或其他公共設施,他要求市府處分公有土地時應該一併提供其他局處簽辦意見,遏止市府一手花錢徵收、另一手賤賣市產之行政歪風。
都發局表示,推動社會住宅應以區域需求量高的公有權屬土地(無地上物及道路)優先推動,方可發揮社會住宅政策的最大成效。清水區鰲峰段社會住宅基地已於105年度辦理先期規劃案件評估作業,依評估結果顯示,該地區所調查青年勞工租屋需求低,基地內公私有土地複雜,且公有土地尚有占用問題,建議不適合優先開發社會住宅。
財政局則表示,評估該區商業活動薄弱,不具設定地上權及都市更新條件,因此擬進行公開標售,此案已經市政會議審查通過,目前市議會審核中。另針對議員指該土地應提供公共開發利用,但此案土地皆為住宅區,如要進行公共開發,應先進行全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