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萬博超/專題報導】為了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的安全,北市府衛生局定期至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374項殘留農藥含量,108年3月份共計抽驗90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8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8.9%,衛生局提醒民眾食用或烹調蔬果前,應落實清洗工作。
未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可處六萬元至兩億元罰鍰
此次抽驗8件不符規定蔬果產品,包括「四季豆」、「醜豆」、「青蒜」、「檸檬」、「山蕉」、「甘藷葉」各1件;「絲瓜」2件各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上述檢驗出的殘留農藥殺菌劑得克利、凡殺同、白克列、菲克利、達滅芬;殺蟲劑三氯松;殺草劑樂滅草,均為合法登記並領有許可證之農藥,核准適用於限定類別農作物,惟有其殘留農藥含量應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依規定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針對不符規定產品,臺北市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溯源處辦及農政單位輔導農民正確田間施藥。另通知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依據「臺北市第一、二果菜批發市場供應人申請登記及管理要點」,針對違規供應商停止供應10天,第2次廢止供應人資格,並加強進場交易蔬果及不合格產品供應業者查驗。
民眾應選購當季蔬果 落實清洗降低農藥殘留
食品安全首重源頭把關,於市面抽驗產品屬於終端的管理,只有落實源頭田間監測、產地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衛生局呼籲農友於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販售業者販售之蔬果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
另外也提醒民眾應優先選購當季蔬果,於食用或烹調蔬果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在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以此方式來減少及降低農藥的殘留,保障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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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news/article/42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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