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勝鈞/台東報導】「免驚!警察底遮」!臺東縣警察局關山派出所副所長徐金祥與警員陳子彥於昨(5)日執行6至8時「護老護童專案」勤務,於分局前見到有名乘電動車的老翁呆坐於車上,隨即下車察看,原來是「沒電」,陳員遂以手推方式,將行動不便乘坐電動醫療代步車的老翁安全推到分局,再請其家屬前來接返,員警的暖心及貼心不僅讓老翁安全返家,也維護了交通安全!
昨(5)日清晨天空下著綿綿細雨,關山派出所副所長徐金祥與警員陳子彥執行6至8時護老護童專案勤務,欲返回分局時,於路旁見到有名乘坐電動代步車老翁停滯在路旁,車來車往很危險,隨即主動下車察看,經詢問原來是老翁所座乘的電動醫療代步車電力不足,就只好停在原地等候救援,員警了解後,徐副所長開著巡邏車尾隨在後,陳員以手推方式,順利將行動不便乘坐電動醫療代步車的老翁安全推到分局後,去電其家屬,再將他安全接返,老翁感謝員警的熱心,家屬也一再感謝員警的幫忙,讓爸爸可以安全返家!員警也貼心的對老翁說,爾後要出門除了要檢視電動車電力外,也要在明顯處貼上反光貼紙或是穿著反光衣物,以保障乘坐安全!
關山警察分局表示,醫療用電動代步車不是車,是行人活動的輔助工具「路權等同行人」,但在鄉間常見長者或行動不便者當做機車使用,直接騎上道路,可能對自己或他人造成危險,因為電動代步車車身低,不論是行駛中靠近他車或停等紅燈時,稍不注意就會被忽視,如又陷入「內輪差」的視覺死角,極易成為車下亡魂,另因電動代步車的設計,不是用來行駛在一般道路上的,較缺乏夜間照明及警示安全設備,如在路上趴趴走,遇到未注意車前狀況的駕駛人,就容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在此呼籲民眾,使用電動代步車應遵守行人相關規定,警方也會加強社區交通安全宣導,讓使用者了解風險所在及如何遵守規則,以維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