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翎娟/專題報導】近年來麻醉安全逐漸受到重視,從術前評估、術中處置到恢復期,都需要由麻醉專科醫師做審慎的評估、鑑別診斷和處置,只要稍有不慎,都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台灣麻醉醫學會對此,特舉辦麻是會議,與各界專家一同探討台灣麻醉現有狀況與問題。台灣麻醉醫學會理事長陳坤堡醫師表示,「病人會出事的原因很複雜,因此有麻醉醫師在,不能保證病人不會出事,但是有麻醉醫師在,病人有機會化險為夷。」
麻醉醫師正名運動 民眾應清楚分辨
有許多民眾對於麻醉醫師以及麻醉護理師的工作內容不甚了解,更有「麻醉師」的普遍一般稱謂。陳坤堡理事長解釋,麻醉護理師必須在麻醉科醫師的監督指導下,執行麻醉的輔助行為,因為沒有任何一科的醫師有能力執行麻醉,並處理病人的各種狀況。
不過仍有少數不肖的醫院或診所,甘冒病人生命的風險,由非麻醉專科醫師執行麻醉,而這其中如果有麻醉護理師,常常會被誤稱為麻醉師。民眾很容易誤以為麻醉師是麻醉專科醫師,多年前有人發起「叫我麻醉醫師」的正名運動,希望教育民眾了解麻醉醫師與麻醉護理師的差異,避免用 「麻醉師」來混淆視聽。
麻醉專科醫師與麻醉護理師應有良好的分工,麻醉護理師主要做三件工作,第一為準備工作,包括準備麻醉所需要的藥物、衛材、器具與麻醉機,還有病人的準備包括協助核對身份、核對手術部位、貼心電圖、量血壓、並提供病人心理上的支持;第二為監測,協助麻醉醫師對病人在麻醉中,嚴密監測病人的生命徵象、尿量、失血量等,種種手術麻醉造成的生理變化,適時提供麻醉醫師做鑑別診斷與處置。
最後為記錄,把麻醉的過程詳實完整做成紀錄,有利於事後回溯檢討與改進。另外,侵入性的醫療行為包括氣管內插管、喉罩放置、半身麻醉的施打、中央靜脈導管的建立等,這些都是醫師必須親自執行的,不應由麻醉護理師代為執行,民眾也應有此認知。
首度舉行麻是會議 盼能改善麻醉現況
首度舉行麻是會議,主要探討惡性高熱的處理以及麻醉事故救濟條例的推動。惡性高熱是一種罕見疾病,何時發生無法預期,發生時可能心跳加快,體溫上升甚至超過42度,且二氧化碳濃度上升,體內酸性物質不斷產生導致酸血症,沒有妥善處理致死率相當高,是一種特異體質產生的疾病。誘發的藥物通常跟吸入性麻醉劑或去極性的肌肉鬆弛劑有關。
遇惡性高熱需要透過麻醉醫師專業的判斷與處置,必要時施打解藥單挫林,因單挫林藥價高,目前為大醫院備藥,若不幸在小醫院或診所發生,應該立即提供必要的支持性療法,之後迅速送至大醫院治療。但就惡性高熱後續處理辦法、藥物來源、藥品規範包括借用途徑及方式等,也值得於會議中探討。
在醫療糾紛鑑定案件中,手術與麻醉事故占了40%之多,為了減少因為醫病雙方官司纏身,也讓更多住院醫師願意進入外科、麻醉等高風險科系。因此,台灣麻醉醫學會擬推動「麻醉事故救濟條例」立法,期待成效如同「生產事故救濟條例」,進一步保障醫病雙方免受纏訟經年的折磨,期強化保障病人就醫權益,妥速處理醫療事故,建立從醫療事故中,分析除錯的學習機制,增進醫病關係和諧。陳坤堡理事長提醒,民眾應選擇有合格證照的麻醉醫師以及設施符合規範的醫療院所,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及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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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news/article/4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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