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發佈關於促進兩岸經貿交流合作的六條措施

【記者游勝鈞/福建福州報導】2019年5月17日下午,在第二屆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博覽會暨第二十一屆海峽兩岸經貿交易會投資促進大會上,福州發佈關於促進兩岸經貿交流合作的六條措施。

1,吸引兩岸創投機構集聚,打造兩岸創投融合發展高地。對臺灣創投機構在福州·馬尾基金小鎮、福州軟體園數位產業基金大廈、自貿區南台島區塊、高新區等福州基金業集聚區落戶的企業,比照馬尾基金小鎮的政策給予落戶獎勵、用房補貼和經營貢獻獎勵等。

2,支持建設臺灣進口商品專業行銷平臺。對在城市規劃區內創辦臺灣進口商品專業行銷平臺、專業街區、專業樓宇,或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場所)開展臺灣進口商品展貿業務,營業面積800平方米以上,年度累計自營進口超過200萬美元、運營滿一周年的,給予平臺主辦方當年實際投資額(僅限場租費、硬體投入、軟體發展費用、資訊技術服務費)50%的補助,單個專案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在每年達到上述標準的情況下,連補三年。

3,鼓勵從臺灣引進服務貿易龍頭企業。對於2019年起從臺灣引進的服務貿易企業,從事國家《服務出口重點領域指導目錄》中服務類別的,上年度首次交易額達到100萬美元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4,著力打造榕台跨境物流黃金通道。支援跨境電商倉儲物流服務企業,整合開發、對接引入國際物流資源,拓展經臺灣跨境電商進出口海運、空運專線。對開設至臺灣地區海運、航空跨境電商貨運專線企業,平均每週1班次以上,給予包船(機)費用不超過50%的補助,最高500萬元。

5,鼓勵企業在臺灣地區設立海外倉。總面積超過3000平方米,擁有完善的倉儲管理系統,具備全程業務查詢、貨物狀態跟蹤能力,具備公共倉儲、集貨分銷、物流配送等業務拓展能力的海外倉,帶動福州企業出口入倉超過30萬票或5000萬元,按照項目首次申報實際投資額或再次申報新增投資額的50%給予補貼,每年最高500萬元。

6,推動經台快件業務發展。經營榕台跨境電商通道的國際快件運營人,經臺灣收發快件50萬件以上,按照收發快件量每10萬件給予5萬元補助,最高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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