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雨造成財損 一個月內可向地方稅務局申請減稅

【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全台受鋒面通過影響,20日各地陸續傳出災情,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如因豪雨不幸造成財產損失符合減免標準,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可向稅務機關申請房屋稅、牌照稅及娛樂稅減免,9月22日前可申請地價稅減免。

稅務局說明,台中市房屋遭水災淹水達50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以實際淹水日為準,每30日停徵1個月房屋稅,不足30日者以30日計。房屋在災害中受創,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須修復才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3成以上不及5成者,減半徵收。

此外,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的土地,9月22日前可申請地價稅全免。查定課徵的娛樂稅業者,因災未能營業而受損,應自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申請,依勘查結果以實際營業天數計徵娛樂稅。

汽車、機車(151cc以上)因災受損,需修復才能使用或無法再使用,請於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持證明文件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使用牌照稅計徵至災害發生前1日;未能即時辦理報停手續,於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内,可檢具相關機關核發證明及修車廠證明文件,證明有停駛情形,按修復前未使用日數減免。
游勝鈞;游胜钧;指動傳播科技;指动传播科技;指傳媒;指传媒;華民通訊社;华民通讯社;民生新聞網;民生新闻网,臺中市政府,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 – 市政新聞游勝鈞;游胜钧;指動傳播科技;指动传播科技;指傳媒;指传媒;華民通訊社;华民通讯社;民生新聞網;民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