礁溪龍潭游泳池產權歸誰?縣府:靜待司法發落再做處置

【記者游勝鈞/宜蘭報導】礁溪龍潭游泳池產權歸屬救國團或宜蘭縣政府?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宜蘭縣政府教育處長王泓翔表示,目前只能靜待司法定案,縣府才能做事當處置,但司法未落定之前,管理單位依舊是救國團,四季游泳會承租。

礁溪龍潭游泳池產權歸屬問題,在前代理縣長陳金德任內,縣政府與救國團之間的產權赳葛不斷,去年5月縣政府去函救國團,給予陳述意見的機會,救國團於去年月1日回函縣政府,文中雖對縣政府執法方式不滿,但針對地上建物以及使用執照,仍無法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因此縣政府地政事務所於去年6月撤銷救國團的土地登記,並研擬後續向救國團求償事宜。

在撤銷建物撤銷登記後,後續處理的方向,會依據宜蘭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其中被「占用」相關條例處理,對於被占用不動產,應通知占用人自行拆除或騰空交還,占用人拒不配合辦理者,得斟酌占用情節,依下列方式處理(一)違反相關法律或使用管制者,通知或協調主管機關依法處理。(二)以民事訴訟排除。(三)依觸犯刑法第三百二十條規定,移請地方警察機關偵辦或逕向司法機關提起告訴。

另外,對於被占用之不動產,管理機關應依民法不當得利之規定,向占用人追收使用補償金,該占用期間使用補償金,應按行政院核定之租金率計算,向實際占用人追收。「宜蘭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16條規定,其管理機關,也就是宜蘭縣立體育場,對於其管理之財產其被占用或涉及權利糾紛,審酌損害程度及利益得失,於訴請司法機關處理可確保其固有權益下,應即訴請司法機關處理,並得先行聲請假處分及請求損害賠償。

縣政府教育處長王泓翔表示,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在司法程序未塵埃落定之前,縣政府只能依原先模式,管理單位仍是救國團,並且承租人依然是四季游泳會,如此是避免萬一司法最終裁定產權仍屬救國團衍生爭端,所以,一切還是要等待司法落定,縣政府再做處處置。游勝鈞;游胜钧;指動傳播科技;指动传播科技;指傳媒;指传媒;華民通訊社;华民通讯社;民生新聞網;民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