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勝鈞/台東報導】臺東警察分局李姓員警失聯案 分局22日提說明澄清
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前警務員李○○,於108年5月10日8時未經報備及辦理請假手續,無故未上班,經多次電話連絡,李員手機關機無法接通,另派員前往住處實地訪查,李父表示未在家,再以電話關心訪問李員妻子,李妻表示夫妻未發生吵架,亦未發現異常狀況。經查李員5月9日17時下班簽退離開後,迄今音訊全無。本分局依受理失蹤人口程序隨即啟動緊急協尋機制,積極協助家屬找尋。
李員為強制扣薪人員,本分局因債務問題於4月12日將渠調至分局內勤,有關李員欠債情形家屬亦已知悉,是否因債務問題不堪負荷致離家未歸,尚待釐清。
李員無故繼續曠職達4日,按「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公務人員考績法」等規定,予以一次記兩大過處分,警察局即時召開考績會議決議將李員免職並報警政署核定。
臺東分局表示,本分局已隨即派員積極協尋李員下落迄今,仍未獲相關資訊,目前仍利用各種方式期能協助家屬平安尋獲,並籲李員儘快出面,別讓家人擔憂。
另臺東分局表示,未來如有發現李員涉及其他不法情事,將依法偵辦,絕不護短,嚴正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