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為防止施工職災,持續推動「政府機關協力構築台中市職場安全及健康精進計畫」,針對所轄事業單位及工程持續加強施工架作業安全檢查,以及宣導及輔導工作,全力往今年職災下降10%目標努力。
勞工局長吳威志表示,營造工程災害的發生常因為設計、材料及施工各層面細節的疏忽累計所造成,因為施工架作業屬墜落危害的高危險環境,所以在施工架作業前應實施自主檢查,指派專人監督。
此外,監造單位應制定監督查核計畫,列明安全衛生監督查核的查驗點、查核項目、內容、判定基準、查核頻率、查核人員及查核後的處理方式與改善追蹤;施工單位更應重視施工架作業前安全檢點,依規定提供安全作業環境及防護設施。
吳威志指出,市府持續推動跨局處合作的「政府機關協力構築台中市職場安全及健康精進計畫」,訂立今年職災下降10%目標。其中對所轄事業單位及工程持續加強施工架作業安全檢查、宣導及輔導工作,避免工安意外發生。
吳威志表示,除營造工程常用到施工架外,台中市產業結構發展著重精密機械、會展經濟、科技工業等,常於各類設備裝修、安裝、檢修工程使用移動式施工架。
惟使用移動式施工架作業時,應注意下列作業事項: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等防護具;需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工作平台應設置安全欄杆;設置並確實使用活動撐座;作業時防滑煞車器應固定,人員在施工架上時不可移動施工架;工作平台上不可架設合梯,以確保移動式施工架作業安全。
台中市勞動檢查處說明,近日新北市某工程發生2名勞工自施工架墜落的工安意外,因下方人員移動施工架位置,導致施工架倒塌,造成1死1重傷,呼籲從事施工架作業前,應落實作業前檢點,並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規定,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的構築及拆除,應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指派所僱專任工程人員簽章,建立查驗機制。
而裝有腳輪的移動式施工架,其腳部應以有效方法固定,勞工在施工架上作業時不得移動施工架。雇主及勞工朋友如需協助,皆可洽詢台中市勞動檢查處,將提供免費的輔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