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
隨著美容醫學的蓬勃發展,常有誇大不實廣告經由各種管道播放推銷,並引發消費糾紛。自105年至108年3月底止,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共裁罰250件違規醫療廣告,來源包括臉書等網路平台、廣告招牌等。將持續加強稽查,並提醒牢記「3認2選1不要」,選擇合法醫美院所,確保自身安全與權益。
市議員張耀中、黃守達今(28)日警消環衛質詢時,關切醫學美容產生的相關問題,建議衛生局加強管理。
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醫療法規定醫療廣告刊登不得虛偽、誇張、歪曲事實等情形,不得強調最高級及排名等敘述性名詞,或是類似聳動用語(例如:國內首例、首創、唯一、第一例、保證、根治、最專業、最大等),標榜生殖器官整形、性功能、性能力的宣傳,誇大醫療效能或類似聳動用語(如完全根治、一勞永逸、永不復發、回春等),或未完整揭示醫療風險,無法積極證明廣告內容真偽的宣傳,或是非用於醫療機構診療說明、衛生教育或醫療知識用途,利用手術前、後或治療前、後比較影像,進行醫療業務宣傳等。
衛生局自105年至108年3月底止,已裁罰臉書等網路平台、廣告招牌等250件違規醫療廣告,未來仍將持續加強稽查並依規裁罰;對於累犯,得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開業執照。
衛生局提醒,面對眾多有執行美容醫學的醫療院所,選擇適合自己的醫療院所及確保就醫安全,可參考「3認2選1不要」撇步:
「3認」:1.確認是否為合格的醫療院所及醫護人員。2.確認是否與專業醫師面對面溝通、專業諮詢。3.確認是否有事先完整風險告知,包括藥物使用、採何種術式、麻醉方式、並簽具手術、麻醉同意書及說明書。
「2選」:1.選擇有明顯揭示診所服務項目、收費、機構開業執照及醫師專長、證書等,並有完整資訊揭露、公開及透明化的醫療院所。2.選擇有經美容醫學認證及使用合格儀器的醫療院所。
「1不要」:不要輕信美容師推銷如優惠套餐、最新科技、美容聖品等。
曾局長呼籲,面對診所優惠廣告及強力推銷,一定要冷靜判斷、明確拒絕。美容醫學也是一種醫療行為,就診程序與一般就醫流程相同,應由醫師親自看診及諮詢,若先由諮詢師或美容師解說,並不符合醫療常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