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全力推動社會住宅,第一階段社會住宅已規劃超過5,000戶,除東山段社會住宅330戶因老樹保育議題正在檢討,其餘均依興辦期程進行中。都市發展局表示,第二階段將視各區需求滾動檢討,目前正積極與台糖進一步合作,預訂在西屯區新增500戶社會住宅。
台中市議會30日進行都發建設水利業務質詢,市議員蔡耀頡、賴佳微、張家銨、江肇國、曾朝榮、李天生、周永鴻、徐瑄灃等關心社會住宅推動狀況。
都發局指出,台中市第一階段社會住宅已超過5,000戶,除東山段社會住宅330戶因老樹保育議題正在檢討,其餘均依興辦期程進行中;其中,豐原安康段、大里光正段已完工入住,今年也已舉行太平區育賢段2期420戶及東區尚武段800戶動土典禮,目前也正進行後續更多社會住宅的用地評估,並無外傳的徹銷千戶社會住宅。
都發局強調,第二階段將視各區需求滾動檢討續行推升戶量,目前正積極與台糖進一步合作,預訂在西屯區新增500戶社會住宅,同時也正進行後續更多社會住宅的用地評估,盼滿足更多市民居住需求。
都發局表示,為支應社會住宅短期內大量興建資金需求,並減輕市庫預算編列負擔,目前社會住宅獲通過自償性舉債上限213億9,953萬元,待社會住宅興建完成後,依使用者付費原則,將透過合理收費,收取社會住宅等租金、租用費、管理費、停車清潔費等相關收益,以增加財務自償性,還款年限經推估約53年即可全數清償,後續將持續關注並掌握自償財源狀況,確保舉債自償性。
另為促進社宅居民行的便利,都發局說明,將朝大眾運輸導向(TOD)城市發展,後續社會住宅興辦將評估於大眾運輸場站周邊一定範圍距離內,透過容積獎勵鼓勵開發商回饋住宅的可行性,促使更多民間開發商參與並投入社會住宅建設。
此外,依據「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第48條規定,私人開發提供樓地板面積供作社會住宅使用者給予容積獎勵也將納入明文規範,市府盼透過公私協力興辦社會住宅,並達節省預算開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