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新聞)
【記者游勝鈞/宜蘭報導】國民黨宜蘭立委參選人縣議員黃定和,今(31)日針對台北醫院附設護理之家,去年8月發生大火造成多人傷亡,日前地檢署偵查判定負責相關防火、用電安全檢查的護理長及護理師有罪,而醫院的院長則無罪,黃定和表示,這顯示出相關制度的嚴重瑕疵。
黃定和表示,依護理人員法第24條規定,護理人員的業務職責為健康問題的護理評估、預防保健的護理措施、護理指導及諮詢、醫療輔助行為、醫療輔助行為應在醫師指示下行之。
他指出,依消防法第 13 條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製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核備,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的業務。
黃定和強調,護理人員並非消防專業人員,即使護理人員經過消防法規所規範的受訓18小時,仍與專業消防人員無法比較,消防重責事關人命安全,由不具專業知識的人員兼任防火管理人,或用電安全人員,無法確保場所之安全。
護理人員受委任專業以外的工作,還要承擔意外發生時的刑責,犧牲的不只是病人的權益,更打擊並影響了醫護人員的熱情與專業。也因我主張安全問題不可馬虎,尊重生命讓醫護專注本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