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酒駕新罰則 壢警與計程車業者簽訂安全駕駛服務合約

【記者游勝鈞/桃園報導】七月一日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將實施機車、汽車駕駛人酒駕及拒測加重罰鍰、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酒駕者同車共責等罰則。為此中壢分局於6月5日上午11時於分局禮堂和計程車業者簽訂安全駕駛服務合約,內容包含代叫計程車與代理駕駛。

中壢警分局為落實防止酒後駕車,除平時於機關內部宣導酒駕案例警惕同仁外,本次因應新上路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中壢警分局轉變思維,從以往宣導酒駕觸法、影響工作等消極方面,改為積極與民間計程車業者簽訂合約,讓警察同仁能更方便獲得安全駕駛服務來預防酒駕。

中壢警分局局長劉印宮對此表示,酒駕零容忍人人有責,惟酒駕之所以發生,常常都是貪圖一時方便才造成遺憾,本次藉由和民間業者合作,提供同仁更多元、更好的選項,劉分局長也親自撰寫一封親筆信,慰勉同仁平日辛苦執勤外,因逢端午連假,休憩充電之餘難免有餐敘飲宴,也相信各位同仁會選擇更安全、更優質的方式,讓自己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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