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酒駕同行,再也不是和你沒關係了!修正通過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酒駕者同坐一台車,將連坐開罰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新臺幣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之乘客除外)。
酒駕零容忍,請阻止親朋好友酒駕上路,更不可以搭乘酒醉駕車之車輛,以免害人又罰己,小心荷包失血,為保平安可找代駕或保留一位不喝酒的同行者開車,共同保障所有用路人的安全。
屏東監理站表示,屏東縣(市)每個月大約有430件左右的酒駕違規案件,為避免民眾存有僥倖心理,且能發揮共同監督功效,這次的修法把「同車共責」的義務引入,請大家一起來幫助減少身邊親友的酒駕行為。
6 月1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