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張原銘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黃守達12日在議會總質詢,針對台中市文資保存與審議過程質詢表示,神岡林宅右護龍無預警拆除後,更突顯了文資保存的重要性,要求未來文資審議過程公開透明,如果沒有公開直播,會議紀錄也要做成逐字稿公告。
黃守達指出,根據《文化基本法》第9條,「地方政府違反法律規定或怠於履行義務時,中央政府應依法律介入或代行之。」神岡林宅右護龍11日被無預警拆除後,文化部已經依法緊急指定神岡林宅為暫定古蹟,接下來會由台中重啟文資審議。
黃守達質疑,根據台中最近一次的文資審議,會議紀錄只見委員投票結果,民眾最關心的理由卻隻字未提。根據文化部今年公告修正《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6條:「審議會應作成會議紀錄,載明委員總人數、出席人數、同意人數、迴避人數及相關內容」。這個相關內容,當然包括認定文資與否的理由。目前公告的會議紀錄,顯然不合格。
黃守達舉台北市與彰化縣為例,這兩縣市的文資審議過程都有公開直播,台中市卻連旁聽權利都受限,重要討論還會請民眾離席,過程無人知曉。黃守達要求,未來台中的文資審議過程,除了適時公開直播,開會紀錄也應做成逐字稿供民眾檢視。
對於公開透明的要求,盧秀燕閃避不願正面回應,黃守達質疑,盧市長的競選政見「陽光、空氣、水」,陽光就是陽光政治,公開透明。沒想到盧市長連留下逐字稿如此簡單的要求都不願意承諾,根本就是公然政見跳票。
黃守達提出三點要求,第一、文資審議過程公開透明,並做成逐字稿;第二、建立私有文資的政策工具箱,加強保存私有文化資產,不要讓產權人單獨面對;第三、如神岡林宅這種狀況,應報請文化部依《文化基本法》第9條由國家依法規補償、優先承購或徵收之 。
黃守達說,文資審議的公開透明,就是重要的開始。不要讓神岡林宅的慘劇重演,害市民只能看著拆除後的廢墟惋惜。要做文資保存,就要來真的。
文化局說明,台中市文化資產審議會委員今年5月2日召開林宅審議會,4票贊成、4票反對、1票認為應再議,未達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委員同意門檻,未能指定古蹟或歷史建築,目前仍處於協調階段。
針對林宅昨日被所有權人拆除,台中市文化資產處接獲通報後,立即邀集警察局豐原分局派員協助處理,並維持現場秩序;文化局長張大春與文化資產處長李智富也立即前往關心,至現場時發現已無任何機具與施工人員,檢視後發現右護龍及正身部分裝飾構件已被拆除,僅留正身本體。
因台中市文化資產審議會審議結果,4票贊成、4票反對、1票認為應再議,目前文化部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0條規定將林宅逕列為暫定古蹟。對此,文化局表示,市府尊重中央決議,也希望文化部深入瞭解林宅現況,取得適當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