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歷史建築「台中刑務所官舍群」為日據時期台中監獄遷建至西區現址後,職員或眷屬使用的宿舍群。為保存歷史原貌,台中市政府26日啟動修復工程,預計111年完工。文化局長張大春表示,修繕完成後,將結合已修復完成的「台中刑務所典獄長官舍」、「台中刑務所浴場」及「台中刑務所演武場」等建物,塑造「刑務所官舍群文化園區」,成為台中市文化創意、歷史空間發展的新亮點。
文化局長張大春指出,日據時期台灣有台北、台中及台南三大監獄,1924年起配合日本內地政策,全台監獄均改稱「刑務所」,台中刑務所為台灣現有日治時期三大監獄相關設施中,保存最完整的建築群體,包含典獄官舍、浴場、演武場及判任官宿舍等,為少數完整保存不同階層及型態之宿舍群,且建築年代涵括日據中、末期及戰後初期宿舍建築形式發展,內涵豐富多元。
張大春表示,市府於103年將刑務所官舍群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隨後即啟動調查研究,106年委託建築師進行修復規劃設計,106年接續爭取中央補助並獲核定補助款1億3435萬2仟元,加上市府配合款8956萬8仟元,合計2億2392萬元。
考量此案修復房舍眾多,為儘速完成修繕,全區房舍將同時進行工程修復,未來各棟建築修復方向將依據原有形式復原,並將公共區域依原歷史空間脈絡進行整修,以保存歷史建築原貌及回復刑務所全區氛圍,重現往日光景。
文化資產處指出,這次工程針對刑務所官舍群9棟歷史建築、2棟無文資身分建物及全區公共範圍進行整修,其中3棟木造歷史建築為大正時期(1912-1926)興建,3棟為昭和時期(1926-1945)興建,另3棟為戰後1960年代落成,建築年代涵括日據中、末期及戰後初期宿舍建築形式,修復時將依創建時期特色分別復原,以加強分期特色。
修復完成後將委託專業廠商接續經營管理,將全區基地塑造為「刑務所官舍群文化園區」,以保存其文化資產價值,並成為台中市文化創意、歷史空間發展的新亮點,進一步串起舊城地區的歷史環境與人文空間。